電競基本法審查再延宕 表決通過留委員會另定期審議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二十六日續審《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基本法》及《電子競技運動促進法》等草案,原定進入逐條審查,民進黨團提議將草案保留「另定期審議」,最終以四比三的表決票數通過,暫緩進入逐條審查。

國民黨立委羅廷瑋、葛如鈞、廖偉翔、徐巧芯及羅智強等人分別提出《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基本法》草案,民眾黨團另提出《電子競技運動促進法》草案,希望建立中央主管機關、人才培育、選手保障、產業發展及國際賽事等制度。

運動部長李洋列席表示,運動部支持電子競技發展,但不支持針對單一運動項目制定專法或基本法。他認為,現行《國民體育法》及《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已有相關法源,若另立基本法,可能造成法律位階及制度適用問題。

李洋指出,即使沒有電競專法,運動部仍可依現行法規推動相關政策,明年度已編列三千萬元預算,預計明年初舉辦高中及大專電子競技聯賽,逐步建立學生運動員銜接選手的培育體系。

羅智強表示,台灣電競選手在國際賽事的表現不差,但國內缺乏完整產業政策及法規,使選手未能在成熟環境中發展,這是國民黨立委推動電競基本法的原因。相關法案可作為跨部會協調及保障選手權益的制度依據。

民進黨立委則認為,行政部門已明確反對另立專法,委員會內部對法案架構也仍有歧見,因此提案暫不進入逐條審查。表決通過後,草案繼續保留在委員會,後續審查時間尚未確定。

這已是電競基本法審查再度延宕。此前委員會審查時,朝野曾因議事程序及李洋在會場站立發言問題發生爭執,會議未能完成逐條審查。此次雖重新排入議程,仍因是否有必要另立專法的立場分歧而未取得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