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張正量∕宜蘭報導
前宜蘭縣消防局長徐松奕七月退休,被控任內涉嫌利用特種搜救隊慰勞餐敘浮報桌數,將公帑挪作私人飲酒及宴請無關人員。宜蘭地檢署二十七日偵結,認定其與張姓前科長、林姓與賴姓科員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予以起訴。
檢方查出,徐松奕二0一六年起擔任宜蘭縣消防局長,去年七月辦理「特種搜救隊國家認證計畫」慰勞餐會,實際僅需約十二至十三桌,卻指示下屬報為十五桌,每桌九千九百元,向會計室預借十四萬八千五百元。此外,又指示下屬私下向酒商購買二萬四千二百元酒水,因屬無法核銷支出,遂利用「留桌」產生的近三萬元結餘公款支應。之後並在小棧另設一桌宴請計畫無關人員,花費七千八百六十元,並要求餐廳以不實發票掩飾。
檢方指出,徐松奕利用職務權限施壓下屬浮報預算,將公帑用於私人飲酒、宴飲;徐松奕則否認犯行並稱未干涉核銷。檢方認其說詞與其他被告供述不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至於另外三名下屬,檢方考量僅因遵循長官指示涉案,金額非鉅款且犯後態度良好,賴員已繳回犯罪所得,建請減刑、緩刑或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