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條文及相關配套措施7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職場霸凌防治新制明確規範雇主防治責任、申訴調查及處理機制,並建立最高負責人涉入職場霸凌案件之外部申訴機制。宏泰人壽恪遵相關法令規定,快速回應法規新制,已完成內部規範修訂、成立相關申訴管道,並規劃於9月至10月辦理教育訓練課程,期盼透過制度建立與持續宣導,讓全體員工皆能在安全、尊重與和諧的環境下工作。
因應新制,宏泰人壽訂定「職場霸凌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處理規範」,明確禁止各級主管與員工間利用職務或權勢關係,逾越業務上必要及合理範圍,持續以冒犯、威脅、冷落、孤立、侮辱或其他不當言詞及行為,致使他人身心健康遭受危害。相關規範除適用於公司受僱勞工外,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的人員,亦比照適用。
在申訴與處理機制方面,宏泰人壽設置申訴受理人員、申訴專線及電子信箱,並於員工專區公開相關資訊,由指定人員或單位負責申訴、調查及處理。公司知悉職場霸凌事件後,將依個案情形採取立即有效的適當措施,包括避免事件再次發生、提供必要協助與保護、啟動客觀公正的調查程序,並依調查結果進行適當處理;同時秉持保密及禁止報復原則,保障申訴人及相關人員權益。未來亦將透過全員教育訓練及主管宣導,持續深化職場尊重與霸凌防治觀念。
宏泰人壽始終以人為本,將員工權益視為企業經營的重要基礎,除落實各項勞動法令外,內部亦建立明確、合規的工作準則及作業程序,作為全體員工共同遵循的依據。
從總經理到基層員工,公司對於任職期間各項職務執行,以及到職、請假、職務異動與離職等相關程序,均有明確規範,並依公司治理、法令遵循及內部控制要求辦理。上述規範不因職級而有不同,所有人員均依相同治理原則及程序辦理,以確保各項作業有所依循、權責明確。
宏泰人壽表示,員工反映零問題並非企業經營的最佳狀態,而是當問題發生時,企業能快速察覺,並積極有效解決。員工是企業最寶貴的資產,宏泰人壽不僅用心於公平待客、為保戶打造金融友善服務環境,亦深知員工是企業的根本,因此透過完善制度與多元方式保護員工,讓員工能夠安心工作、在各自領域發揮專業實力,企業方能持續進步,達成員工與企業共好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