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電源充電不慎釀火災 新北消防籲:勿放床鋪充電

新北市板橋區一處民宅3日凌晨,發生火警,一顆放置於彈簧床上的行動電源疑因充電過程發生異常,突然起火燃燒。新北市消防局第一大隊提供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板橋區一處民宅3日凌晨,發生火警,一顆放置於彈簧床上的行動電源疑因充電過程發生異常,突然起火燃燒。屋主發現現場冒出大量白煙及火光後,立即逃離現場並撥打119報案。

新板消防分隊獲報派遣後立即趕赴現場,消防人員到場後以大量清水持續對起火的行動電源進行降溫,並撲滅遭引燃的彈簧床,迅速控制火勢,所幸屋主及時發現即報警,未進一步延燒至其他可燃物,未造成人員傷亡。

新北市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大隊長莊渝淵表示,近年行動電源及鋰電池產品日益普及,相關火災事故也時有所聞。行動電源充電時若放置於床鋪、沙發等柔軟或易燃物品上,不僅不利於散熱,一旦電池發生異常,亦可能增加起火及延燒風險。因此,民眾應選購具有相關安全認證的產品,使用及充電時依照產品說明操作,避免長時間過度充電,並應選擇通風良好、周遭無可燃物的位置充電,切勿將行動電源置於床鋪、棉被或沙發上充電。

消防局也提醒,住宅火災常發生於民眾熟睡或未能即時察覺的情況,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住警器)可於火災初期偵測煙霧或高溫並發出警報,及早提醒住戶採取應變及逃生行動。依《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規定,未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供居住使用建築物,以及曾發生火警紀錄且經消防局指導需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之建築物,管理權人應依規定設置並維護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經查未設置且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最高可處新臺幣3萬元罰鍰。

消防局同時呼籲,民眾除應依規定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外,也應定期檢查住警器功能及電池狀況,確保火災發生時能正常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