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回收機制今啟動 高市設43處回收點響應

高雄市衛生局設置電子煙回收桶,呼籲民眾妥善處理電子煙,勿任意丟棄,響應電子煙回收行動。 (記者王正平翻攝)

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衛福部國健署因應《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預計將持有類菸品(如電子煙)納入行政罰,使用或持有將罰3萬元至10萬元,為鼓勵民眾於修法前主動清空手邊違禁品,8日起啟動電子煙回收機制;高雄市衛生局即日起亦同步於衛生局、全市38區衛生所及社區心衛中心,設置共43處回收點,提供民眾就近、便利的回收管道。

衛生局表示,本次修法重點之一為將持有類菸品(如電子煙)納入行政罰,亦提高使用或持有類菸品的罰鍰;為此,即日起啟動電子煙回收機制,鼓勵民眾主動回收,並將持續至新法修正通過施行後滿1個月。

衛生局強調,電子煙就是違禁品,民眾應把握回收期間,落實「電子煙不要留,速速回收遠離危害」,主動將欲回收的電子煙產品自行投入各回收處指定回收桶內,無須登記或做任何查驗。

此外,為協助民眾遠離各項菸品危害,且免於修法後因持有受罰,衛生局除提供電子煙回收服務,亦於各回收點提供戒菸相關宣導文宣,歡迎民眾免費取閱參考,獲取戒菸及健康相關資訊。

衛生局指出,「所有菸品皆有害,電子煙會釋放多種有毒化學物質,對肺部、心血管與腦部發育造成嚴重危害!」民眾切勿因其外型新穎、口味多元或有錯誤認知而嘗試使用,應落實「不嘗試、不購買、不推薦」三不原則,遠離新興菸品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