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十五日表示,為強化地下室開挖期間施工安全,自一一六年一月一日起核發建造執照的特定規模建築工程,從地下開挖階段起,就必須採用自動化監測系統,透過即時掌握地盤及結構應力變化,及早發現異常,降低鄰房及公共設施受影響風險。
建管處表示,此次新制主要適用於具潛在風險的建築工程,符合任一條件即須導入,包括山坡地基地面積達三千平方公尺且涉及地下開挖整地、地下開挖範圍達三千平方公尺、開挖深度達九公尺以上,或開挖達六公尺以上但未採連續壁等擋土工法。
其他適用情況包括基地位於高度土壤液化潛勢區、特定軟弱地質區且達一定開挖深度,以及地下開挖單層樓層高度超過五公尺或單一樓板高程不一致等工程。
建管處長虞積學指出,符合規模的工地須針對連續壁鋼筋應力、支撐軸力、地下水位、地下水壓及鄰房傾斜等五項核心項目實施自動化監測。建管處目前也要求開挖中的工地建立雲端監測資料庫,並於工地大門設置告示牌及QR Code,供民眾查閱相關監測資訊。
建管處另表示,現行地下室開挖階段已委託專業技師公會逐案每月到場檢查;若發生損鄰疑義,則由受損戶指定公正第三方公會進行現場勘查及複核。此次新制將進一步以自動化監測掌握數據變化,強化既有安全管理機制。
此次新制公布前,北市九月十日才發生民權東路工地鄰損事件,建管處當時勒令工地停工,並要求增設觀測點及每日監測,相關監測數據送專業技師公會判讀。建管處表示,未來將透過科技化監測與既有現場檢查機制並行,持續強化建築工地及周邊環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