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選手赴陸參加全國賽事 陳麗娜促統一標準查明責任

市議員陳麗娜要求運動發展局查明赴陸參加全國賽事參賽名單、帶隊體系、報酬及獎金,不能讓守規定與不守規定的選手受到不同待遇。(陳麗娜提供)

記者吳文欽/高雄報導

高雄市議員陳麗娜十六日指出,高雄選手赴中國參加全國輪滑單排輪滑球錦標賽,她要求運動發展局查明參賽名單、帶隊體系、報酬及獎金,並將完整資料送交運動部認定,不能讓守規定與不守規定的選手受到不同待遇。

陳麗娜表示,該賽事主辦體系涉及中國國家體育總局所屬單位,從名稱及層級來看,具有全國性錦標賽性質。秩序冊中至少有三支隊伍出現臺灣選手,其中包括高雄籍選手,也可能涉及教練、帶隊人員及未成年選手。部分隊伍雖以地方隊或俱樂部名義參賽,但不能只靠變更隊名,便規避賽事的實質性質及兩岸運動交流規範。

陳麗娜說,中國各地隊伍積極邀請臺灣優秀選手參賽,背後可能涉及爭取比賽名次、「一級運動員」資格及升學利益。臺灣選手赴中參賽是否領取出場費、帶隊報酬、獎金或其他利益?由誰接洽、招募及安排?運發局都應調查清楚。

她進一步說,尤其未成年選手可能只是聽從教練安排,真正應優先追查的,是居中組隊、招募及帶隊的成年人與相關團體,不應把全部責任推給選手。她表示,自己去年十一月便曾提出類似案件,運發局當時稱已呈報中央,但後續結果始終含糊不清。

陳麗娜要求運發局於一個月內完成參賽人員及帶隊體系調查,將秩序冊、名單及陳情資料函送運動部,並向高雄各單項協會、俱樂部、學校、教練及選手發布明確說明,建立赴中參賽的事前申報及諮詢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