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立法院八月十四日完成一一五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三讀,十七日將總預算案送交行政院;總統府十八日發布總統令,公布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表示,總預算公布生效後,四類合計逾二千億元、原先無法動支的預算,可依法定程序執行;由於今年僅剩三個半月,各部會將加速辦理相關業務。
立法院完成總預算案三讀後,因須進行議案整理及校對,遲至十七日才將七大冊總預算案送出;總統府十八日發布總統令,公布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行政院長卓榮泰十七日在行政院會表示,總統公布總預算案後,各部會應依計畫時程執行,在有限時間內提高行政效率,落實重大政策及民生計畫;即使執行時間有限,仍須遵守法律、依法行政。
此次待執行預算包括原先未獲同意先行動支的新興計畫,約二百九十九億元,項目涵蓋大林蒲遷村、健康台灣醫療及社會福利經費、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以及提升戰備醫療量能設備整備等軍事投資計畫。
另一部分為經常性經費及延續性計畫較上一年度增加的經費,約一千八百零五億元,包括國防裝備維保、彈藥及油料籌補,台南市區鐵路地下化、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以及與友邦經貿合作和國際交流等項目。
總預算案完成三讀後未立即送出,一度引發朝野對議案整理進度、預算執行及民眾權益的爭論。隨著預算案公布,後續焦點將轉向各部會如何在剩餘年度內執行,以及執行期程縮短是否影響政策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