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近日網路社群流傳泳渡嘉明湖活動,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二十一日指出,嚴格禁止於高山湖泊從事泳渡、立槳等水域活動,或在國有林地辦可能干擾生態環境競賽。
林保署表示,國有林地除一般健行、自然體驗、既有導覽及部落傳統活動,如果辦競賽、大量人員聚集或可能造成環境干擾的活動應事先申請,且應以既有步道、林道或已成為遊憩使用的公共空間為主要活動範圍,避免進生態敏感區域或造成生態環境重大干擾。
林保署說,嚴格禁止、從嚴把關可能造成嚴重破壞或擾動國有林地生態環境,或與場域保育及管理目的明顯不符活動。
林保署舉例表示,以動力車輛進自然步道或非開放道路、於高山湖泊從事泳渡、立槳等水域活動,或在文化遺址、原住民族舊社或生態敏感區域辦大量人員競賽或挑戰活動、使用大量燈光或擴音設備干擾野生動物,及以餵食、誘引或驅趕野生動物方式拍攝或活動等,都可能影響生態環境,林保署不會同意申請。
林保署說,開放山林核心價值是讓民眾能以友善、負責任方式親近自然,並應兼顧山林環境永續發展,而非將自然環境視為可任意使用的活動場地,尤其面對高山湖泊、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等敏感場域,更應以低干擾方式親近自然,讓登山活動發展與森林生態保育相互兼顧,期盼國民共同維護永續、友善且安全山林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