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日前公布,總統賴清德批示「人事費用係法定經費,立法院不宜刪減或凍結」。對此,國民黨立委翁曉玲重批,總統一紙批示不應凌駕立法院預算決議;民眾黨表示,這僅是總統個人見解,且若憲法有保障行政院長的薪水,就也應編列同為法定支出的軍警消待遇。
立法院上個月三讀通過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其中,通過翁曉玲提案,凍結卓榮泰今年九至十二月薪資,待完成依法編列預算及副署法律等條件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始得動支。
賴清德十八日公布總預算時批示,憲法保障服公職工作權、人事費用屬法定經費,立法院不宜刪減或凍結。
翁曉玲在臉書發文批評,這種作法形同以總統批示介入立法院已作成的預算決議;如果行政機關僅因總統公文就不執行國會的刪凍決議,等於讓立法院的預算審查權受到架空。她甚至以「朕即天下、朕即王法」形容這項憲政爭議。
翁曉玲回顧前總統陳水扁政府時期的案例,指陳水扁於二00四年九月四日公布由立法院三讀通過的《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時,首創在簽署總統令的公文(咨文)中附加批註,直接在內文點出該項與他自身有關的涉己條例「違憲」。
翁曉玲認為,陳水扁畢竟是法律人,不敢逾越憲政底線;他對不爽、不滿的法律案,不敢不公布法律,也不敢指揮行政院院長不副署法律。同樣是少數政府,陳水扁和賴清德看待憲政民主和權力分立原則的態度卻大不同。陳水扁政府即使貪腐,但至少還遵守憲法秩序和規則,不至於亂到毀憲的程度。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則表示,假設憲法確實有保障行政院長的薪水,「那請問,憲法有沒有保障退休警察、退休消防員的退休金?」那是國會三讀通過、行政院長已副署、總統公布的法律,卻到今天一毛錢都不給人家。
民眾黨立院黨團幹事長洪毓祥指出,違憲與否不是由行政院說了算,軍警消待遇也是法定支出;行政院既然沒有編列,就不能夠選擇性主張卓榮泰的法定薪資不能刪除。
具法學背景的民眾黨立委許忠信認為,憲法解釋權在憲法法庭,賴清德的發言只屬於總統的個人意見,並非終局憲法解釋;是否合憲應該要由憲法法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