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反抗就打媽媽 侵犯女兒逾百次還直播 獸父判14年半

四十歲男子以「反抗就打媽媽」,性侵親生小一女兒五年一百三十五次,甚至拍攝私密影像開直播供網友觀看,法官痛批其行為「枉為人父」,依強制性交等罪重判有期徒刑十四年半。(記者林坤瑋攝)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一名四十歲男子自民國一0九年起對當時就讀小一的親生女兒性侵長達五年得逞一百三十五次,若女兒不從,就恐嚇「如果妳再反抗,我就打媽媽」,甚至拍攝私密影像開直播供網友觀看。宜蘭地方法院審理後,痛批其行為「枉為人父」,依強制性交等罪重判有期徒刑十四年六月,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該名父親自一0九年九月起,利用女兒年幼可欺,竟以「再反抗就打媽媽」等話語恐嚇逼迫就範,平均每兩週性侵一次,五年間侵犯次數高達一百三十五次。更令人髮指的是,自一一一年九月起,他還多次在侵犯過程中用手機拍下女兒私密影像共十九次,甚至透過視訊直播十七次給綽號「胖子」的網友觀看,將親生女兒視為滿足慾望與散布的工具。

宜蘭地院審理指出,被告為滿足私慾,罔顧倫常且利用女兒未經人事,不僅嚴重侵犯被害人意願,更對其成長過程造成難以磨滅的心理創傷,惡性極為重大。

法官考量被告犯後坦承犯行,依對未滿十四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共一百罪、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罪共三十六罪,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六月;另依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性影像罪判處五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犯案用的智慧型手機及電腦主機等工具均宣告沒收。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十四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