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設用地8年徵收22公頃126件


記者翁順利∕台南報導

市府統計八年來,全市一般徵收公告共一百二十六案、一千二百八十筆土地,徵收面積約二十二公頃,涵蓋道路、公園及水利等公共建設。市長黃偉哲強調,公共建設用地取得攸關工程推動,也涉及民眾財產權益,要求各需地機關加強溝通,並確實依徵收計畫及期限使用土地。

黃偉哲表示,市府為需用土地人的案件有七十八案,徵收六百八十一筆土地、面積約五公頃;其餘四十八案為中央機關及其他單位的用地徵收案件。相關徵收案件遍及溪南、溪北,包括道路新建與拓寬、橋梁改建、公園闢建,以及排水護岸、滯洪池和抽水站等工程。未領取補償費應於發給期限屆滿次日起三個月內存入專戶保管,若保管通知送達逾十五年仍無人領取,將依法歸屬國庫,已建置「徵收補償費保管款查詢系統」,截至今年八月,網站造訪人次已達八萬餘人次,保管專戶內尚未領取的土地徵收補償費總金額逾七億二千餘萬元,若受補償人已死亡,得由全體繼承人協議領取,或由部分繼承人按其應繼分申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