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響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打造我國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政策,臺灣期貨交易所於今年續辦「高資產客戶財富管理業務銀行發行新臺幣計價結構型商品獎勵活動」。期交所期盼藉由本次獎勵活動的延續舉辦,鼓勵國內辦理高資產財管業務之業者,積極發行連結期交所商品交易標的之新臺幣計價結構型商品,並運用期交所各項商品進行避險或增益交易,藉此豐富財富管理商品線,達到留財引資、投資臺灣、支援產業之深度綜效,攜手開創具臺灣特色的亞洲資產管理中心。
本次台新銀行積極參與,發行非保本型連結臺股股權類商品之新臺幣計價結構型商品,並向期交所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期交所將頒發新臺幣100萬元獎金。本次活動期間至115年9月30日止,業者需符合於活動期間內發行新臺幣計價結構型商品,連結標的需為期交所商品之交易標的;各檔結構型商品於活動期間內需有實際銷售實績達新臺幣1億元以上,且各檔結構型商品需運用期交所商品進行相關避險交易,並滿足對應之避險交易口數。
台新銀行依據財富管理客戶對於資產之風險及報酬需求,為其客戶量身訂做,提供連結臺股熱門標的之非保本型新臺幣計價結構型商品,並利用期交所之個股期貨進行避險,讓財富管理客戶可以獲得收益之外,亦可參與臺股市場。
期交所秉持留財引資、投資臺灣、支援產業的精神,攜手業者合作,持續鼓勵國內辦理高資產客戶財富管理業務業者推出各類新臺幣計價之結構型商品,發展具臺灣特色的亞洲資產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