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總統賴清德公布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時,批示人事費屬法定經費,立法院不宜刪減或凍結,總統府並函送立法院等五院。立法院會二日將相關查照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同日,行政院長卓榮泰就九月至十二月薪資遭凍結表示,若藉凍薪拘束行政機關行為,於法無據,此例絕不可開。
立法院八月十四日三讀通過一一五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賴清德九月十八日公布時提出兩項批示,首先指出憲法保障服公職的工作權,人事費不宜刪凍;其次表示,總預算公布前,各機關依預算法第五十四條執行的相關經費,屬合法支出,處理妥適。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隨後將批示函致五院。
這項函文列為二日院會報告事項第二百四十五案,議程進入該案時,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此次退回的是函送查照案,並非重新審議總預算,也不影響已公布生效的總預算。
凍薪爭議源於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不滿卓榮泰未副署部分三讀法案,提案凍結其九月至十二月薪資,經藍白立委支持通過,解凍條件要求副署先前未副署的相關法案。民進黨立委范雲二日質詢時詢問九月薪水是否入帳,卓榮泰回答尚未領取。
卓榮泰表示,政務人員待遇是法定經費,不應刪除或凍結。他認為,附帶條件要求讓未副署法案生效,涉及憲法規定總統十日內公布法律的期限,已不可能辦到,不能用凍薪方式迫使行政機關接受。
卓榮泰強調,這不只是他個人的薪資問題,而是國會能否透過預算決議,停止依法任職者待遇的制度問題。為維護公務人員尊嚴及工作、生活所需,他不會放棄法定權利,並提醒此作法可能造成中央與地方府會關係的困擾,依法領薪與履行公務,是責任及權利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