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警跨單位火速查處 2小時釐清捷運疑似持刀虛驚

指甲剪照片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警察局新莊分局於今(3)日18時40分許接獲民眾報案,反映捷運列車上有一名男子手持疑似刀械物品。警方獲報後高度重視,立即派員查處,並會同捷運警察隊組成專案小組,由刑事警察大隊協同追查,於獲報後2小時內迅速鎖定男子身分並聯繫到案查證,確認男子所持物品實為一般指甲剪,並非刀械,迅速排除公共安全疑慮。

新莊警分局指出,警方獲報後,立即調閱捷運沿線及相關監視器影像,逐一過濾男子乘車動線及特徵,透過跨單位合作迅速掌握其身分,並於同日晚間成功聯繫該名男子,自接獲報案至查明身分、釐清案情,全程僅約2小時。

經警方查證,該男子當時手中所持物品為一般指甲剪,並非報案人所指稱之刀械;另經調查,捷運車廂內當時並未發生衝突或糾紛,亦無人員受傷,初步研判係民眾因所持物品外觀及當下視角產生誤認。

新莊警分局提到,惟依「臺北捷運系統旅客須知」規定,未經許可不得攜帶各種刀具、剪刀或其他尖銳物品進入捷運範圍;如有攜帶需求,應在未違反法令之前提下妥善包裝,並不得有影響他人安全之虞。另依《大眾捷運法》第50條之1規定,未經許可攜帶經公告之危險或易燃物進入捷運系統路線、場、站或車輛內者,可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本案男子於捷運車廂內取出指甲剪之行為,警方將彙整相關監視器影像及調查事證,移請捷運主管機關依權責審認是否違反相關規定並依法裁處。

新莊警分局表示,捷運等大眾運輸場所人流密集,任何涉及公共安全之通報,警方均會以最高標準迅速查處。本案經跨單位合作,在2小時內即鎖定對象、查明真相,及時排除治安疑慮。

男子確實是使用指甲剪修指甲,非刀械(新莊警分局提供)

新北市警局呼籲,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如有攜帶剪刀、刀具或其他尖銳物品之必要,務必依規定妥善包裝收納,避免於車站或車廂內任意取出,以免造成其他旅客恐慌;民眾如發現公共場所出現可疑人、事、物,也應立即通知站務人員或撥打110,由警方第一時間查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