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路跑停辦爭退費 消保官協調全額退款

「二0二六新竹市戀戀海岸線快樂路跑」活動,因主辦單位路權申請未獲核准而停辦,主辦單位已於樂活網公告,報名費及加購費用全額退還。(記者曾芳蘭翻攝)

記者曾芳蘭/竹市報導

原訂於今(一一五)年十月四日舉行的「二0二六新竹市戀戀海岸線快樂路跑」活動,因主辦單位「中華民國陸上運動競技協會」路權申請未獲核准而停辦,主辦單位於九月二十四日公告報名費不予退還,後於九月二十七日調整為退還報名費百分之五十,引發跑友不滿。截至十月二日,市府已累計受理八十一人次消費爭議申訴,經消保官積極協調後,主辦單位已於樂活網公告,報名費及加購費用全額退還,已寄送的活動物資亦無須返還。

市府表示,市府於月九月二十九日受理相關申訴案後,消保官於翌日即通知業者到府說明,並促請業者積極回應消費者訴求,妥善處理退費事宜;同時函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協助各金融機構,針對信用卡爭議款項採取便利且有利於消費者的方式,從優、從寬認定並一致處理;另函請報名平台業者協助將代收的各項費用全額退還,並副知中央主管機關運動部協助處理,全力保障消費者權益。經市府積極協調後,業者已於十月一日在樂活網公告,報名費及加購費用均全額退還,已寄送的活動物資亦無須返還。

市府說明,「二0二六新竹市戀戀海岸線快樂路跑」活動因主辦單位過往辦理活動曾有環境、安全及交通管制等缺失,且此次活動未依規定完成場地及活動申請程序即提前開放報名,經檢視整體申請情形,此次路權及相關場地申請未獲核准,未符合大型活動使用道路相關規定。市府也呼籲各活動主辦單位應確實依相關規定辦理申請,勿在許可程序完成前逕行對外宣傳或開放報名。

消保官表示,路跑活動主辦單位應依運動部全民運動署《路跑活動參與者安全維護及權益保障應注意事項》第三點規定,於活動實施計畫經活動所在地或道路主管機關審核後,方可開放報名及收取報名費;若預計參加人數達三千人以上,應依《新竹市辦理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第四條規定,取得市府許可後方可舉辦。另依規定,主辦單位應於活動規程或報名網站明確訂定退費基準,以保障參加者權益。

消保官提醒,民眾報名路跑活動前,應先確認主辦單位是否已取得路權,必要時可向路權審核主管機關(單位)查證,並留意主辦單位是否已公告活動實施計畫及退費辦法;完成報名後,也應妥善保存繳費單據、訂單明細及相關交易紀錄。若發生消費爭議,可先向主辦單位反映,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提出線上申訴,也可於上班時間撥打一九五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諮詢。

市府提醒,已報名二0二六新竹市戀戀海岸線快樂路跑」活動的跑友,請於十月五日至十月十八日期間,至樂活網提出退費申請,業者將於申請截止後二週內完成退款作業,請跑友務必於期限內完成申請,以免影響自身退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