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彰、高多起賄選案 參選人交保

記者張正量∕綜合報導

宜蘭縣壯圍鄉張姓鄉民代表參選人的弟弟涉嫌贈送冷凍魚貨、大同鄉潘姓村長參選人則涉嫌贈送食用米,彰化縣芳苑鄉林姓村長參選人與配偶則涉以醫療口罩向選民買票,分別以三萬至八萬元交保。

宜蘭地檢署接獲情資,壯圍鄉張姓鄉民代表參選人的弟弟涉嫌贈送冷凍魚貨給選民行賄、大同鄉潘姓村長參選人則涉嫌贈送食用米給選民賄選,十三日指揮宜蘭縣調站、縣刑大、礁溪警分局及三星警分局,前往二十四處所執行搜索,傳訊二十一人並拘提兩人到案說明。

經移送複訊後,檢方認定張男涉犯《選罷法》,諭令三萬元交保;潘男與林姓妻子及陳姓選民分別以八萬、三萬、三萬元交保。

芳苑鄉林姓村長參選人及林姓配偶則在拜訪選民時,涉嫌以每盒市價約一百元醫療口罩一至兩盒向選民買票。彰化地檢署指揮芳苑警分局傳喚被告兩人及選民九人到庭說明,訊後諭令林姓村長參選人夫婦分別以五萬及三萬元交保,並經被告同意,二十七日將查扣的四百六十三盒口罩予以變價。

另外,高雄市鹽埕區蔡姓里長參選人遭查出涉贈送多個水梨水果禮盒給選民,並以名下金融帳戶收取四十多萬元政治獻金,高雄地檢署依違反《選罷法》和《政治獻金法》聲押,高雄地院諭知十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