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京華城案二審開庭 李文宗部分認罪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及政治獻金等案,一審遭判應執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全案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十九日開庭審理相關案件,傳喚柯辦前主任、眾望基金會前董事長李文宗及木可公關公司前負責人李文娟。李文宗針對挪用基金會款項支付四名競選總部員工薪資所涉背信罪部分認罪,但對公益侵占罪仍否認犯行,其餘指控也未全面認罪。

李文宗在步入法院時說,將承認部分背信罪。庭訊中,李文宗的委任律師向法院說明,當事人承認以眾望基金會公款支付四名競總員工薪資涉及背信,但否認公益侵占罪,其餘部分仍否認犯罪。李文宗先前曾質疑,一審將支付員工薪資的行為整體認定為背信,未充分區分基金會正常營運所需的人事支出與競選活動支出,盼檢方進一步釐清涉及犯罪的具體範圍。

台北地方法院於今年三月二十六日宣判,認定柯文哲與李文宗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共八百二十七萬一千零九十五元,支付實際從事柯文哲總統競選活動的人員薪資,判處兩人背信罪各二年六月徒刑。判決指出,相關人員於一一一年十二月至一一三年八月間,由基金會按月支付薪資,但實際工作內容與基金會公益業務無關;該項薪資支出亦占基金會一一二年度總支出約六成。

一審另還認定李文宗涉及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等犯行,判處相關刑責合併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六月;李文宗對收賄部分則獲判無罪。全案進入二審後,檢辯雙方仍就各項犯罪事實及法律適用進行攻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