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智倫指出選務人員補假新制上路 115年起投票日後可補休兩天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張智倫二十二日指出,今年參加選務的工作人員可以補休假二天了,中選會已發文確認,自一一五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起,中央及地方公職人員定期選舉,選務工作人員投票日後准予補假二日。

張智倫指出,提升選務人員待遇是民主持續進步的重要一環,所以一直積極要求行政院「給假、給錢」,以改善選務人員工作待遇,五月審查中選會預算時提出主決議,要求中選會協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教育部及地方政府,針對今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費支給標準、公教人員補休二日、教師補假二日及代課鐘點費核支等事項。

張智倫指出,中會已於十月十二日函文表示,自一一五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起,中央及地方公職人員定期選舉,選務工作人員投票日後准予補假二日;而調整工作費草案經中選會審議通過,已於九月二十九報請行政院核定。另外,教育部也通函各級學校重申,教師選務公假期間應核支代課鐘點費。

張智倫指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各投開票所設置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管理員及監察員,其中主任管理員及三分之一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且主任監察員須為現任或曾任公教人員,但因選務工作時間長、責任重、壓力大,且都在假日舉行,公教人員及教師意願下降,導致地方選務人力招募困難,提高選務人員待已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