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瑞惠/南投報導
農糧署提醒植物品種權是農業上重要且特有的智慧財產權,不僅可以保護育種者心血結晶,更鼓勵育種者投入新品種研發,並加速國外優良品種的引進;保護植物品種權除可加速新品種育成意願外,更可增進農友生產的作物品項多元化;該署統譜截至今年九月,農業部已公告二百四十六種可申請植物品種權的適用植物種類。
農糧署說明,植物品種權申請案經農業部受理公開後,即受到臨時性保護,於公開至核准公告前之審查期間,若有任何未經授權的商業利用行為,植物品種權所有人於取得植物品種權後二年內,可依法向利用者追溯並請求損害賠償;新品種經公告核准後,植物品種權所有人即擁有排他權,範圍涵蓋該品種種苗與收穫物之生產、繁殖、銷售及輸出入,該署呼籲各界應務必恪遵法規,切勿未經授權即逕行繁殖、販售或種植具植物品種權之品種,共同維護育種者權益。
農糧署表示,為健全種苗市場秩序並促進資訊透明,農業部建置植物品種權公告查詢系統( https://pvr.afa.gov.tw/ ),除了提供已公開或公告的植物品種,民眾也可隨時至該系統查詢申請案辦理進度及權利狀態。農糧署提醒,產銷業者及農友在種植新作物前,可多加利用該系統進行查詢,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