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考試院會二十九日通過國中人事室、會計室主任列等標準調整案,將列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的班級數門檻,由現行七十班調降為五十班,並訂自明年一月一日實施,回應國中實際校務運作及管理需求外,亦有助於學校延攬及留任人才。
考試院表示,現行國中人事室、會計室主任的列等,是考量學校規模所反映的業務繁重程度及職責差異,以班級數作為區分標準,未滿七十班者列等上限為薦任第七職等,七十班以上者列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
隨著學校行政業務日益多元、繁重,中大型國中人事、會計單位主管的服務人數及業務負荷,並不亞於地方政府二級機關一條鞭單位主管。考試院說,考量後者的職務列等已自今年二月一日起提高為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為衡平學校與行政機關相關主管職務的列等,因此適度調整國中班級數門檻。
考試院進一步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供的教育部民國一百十四學年度統計資料,目前全國國中共七百二十四校,其中七十班以上者為二十二校(占百分之三點零四),班級數門檻調降為五十班後,適用學校將增加至一百一十校(占百分之十五點一九)。
此外,考試院提到,這次調整適度擴大適用範圍,除可兼顧制度的衡平性與合理性,回應國中實際校務運作及管理需求外,亦有助於學校延攬及留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