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統計,台灣森林火災百分之九十七是人為用火不慎造成,違反規定者最高可罰六十萬元。台灣進入乾燥季,林保署呼籲民眾進入山林謹慎用火。
林保署表示,全球暖化與極端氣候影響,全球森林野火災情頻傳。台灣受季風交替與地形阻隔影響,每年十月至隔年五月梅雨季來臨前,中南部地區降雨相對較少,為森林火災好發季節。
林保署統計,近十年台灣高達百分之八十九(三百九十件)的森林火災在十月至隔年五月發生,且高達百分之九十七的林火是因人為用火不慎引起。
林保署指出,森林火災的預防勝於災後搶救。依據森林法規定,在森林區域及森林保護區內,非經許可,不得有引火行為,違反規定者最高可處六十萬元罰鍰。若放火燒毀他人森林者,更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須負擔民事賠償責任。
為強化民眾防災意識,林保署一一五年以星火毀林‧懊悔莫及為宣導主題,呼籲民眾進入山林務必謹慎用火,切勿讓一時疏忽造成無法挽回的生態損失。
林保署已建置林火風險評估系統,提供各地未來七日的林火潛在風險資訊,強化林火風險管理並協助民眾掌握林火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