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張正量/宜蘭報導
宜蘭地檢署持續查緝選舉賄選案件,再查獲南澳鄉長候選人及頭城鎮民代表候選人涉嫌賄選,疑以舉辦餐會、贈送魚貨等方式影響選民投票意向。檢方二十九日發動搜索,搜索十五處所,拘提六名被告,另傳喚及通知十名相關人士到案,經漏夜偵訊後,五名被告分別以五萬至十萬元交保。
宜蘭地檢署表示,此案由檢察官林禹宏、張立言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宜蘭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蘇澳、礁溪分局偵辦,南澳鄉江姓鄉長候選人及頭城鎮紀姓鎮民代表候選人,分別涉嫌假借舉辦餐會及贈送魚貨方式賄選。檢方於二十九日持宜蘭地方法院核發的搜索票,搜索十五處所並拘提相關人員。
檢察官林禹宏、葉怡材及張立言漏夜訊問後,認定江姓、宋姓、紀姓及陳姓等五名被告,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分別諭令以十萬元、五萬元、五萬元、五萬元及五萬元交保。
宜蘭地檢署提醒,賄選不限於現金,發送物資、招待餐宴或旅遊、贈送禮品禮券、代繳費用及免費接送等,只要與投票意向掛鉤,都可能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