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丘安/中壢報導
加重處罰毒駕新制三十一日正式開始。中壢警方三十日深夜就在各重要街口設置臨檢點,進行攔檢與路檢。據中壢警分局指出,三十一日凌晨共查獲蔣姓男子酒駕和周姓男子毒駕,兩案在警訊後都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中壢警分局表示,三十日日開始執行的新制可歸納為六項重點,首次毒駕,機車罰十二萬元、汽車罰十五萬元;十年內再犯逐次加罰九萬元,累加無上限。
拒測則加重,毒駕或拒絕毒測,無論駕駛人是否為車主,均依法沒入車輛。毒駕吊銷駕照、禁考三年;另乘客也有責任,如明知駕駛人毒駕仍搭乘者,罰六千元至一萬五千元,無照再駕加罰。
中壢警方並表示,三十一日凌晨二時許,在中壢區新明路查獲現年五十六歲周姓男子涉嫌毒駕。另零時四十分,則在中壢區中美路往復興路方向的臨檢點查獲現年四十六歲蔣姓男子酒後駕車。警方依法逮捕外,並將車輛移置保管,警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將涉案男子移送法辦。
桃市警局長廖恆裕並提醒,勤務執行應兼顧員警自身安全、民眾安全及案件安全,確保執法程序合法、處置妥適,將安全觀念落實於執勤全程,在守護民眾的同時,也讓每位同仁平安完成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