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山警分局偵查隊 副隊長潘錫良。海山警分局提供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警察局海山分局於日前偵辦毒品案件,經持續追查溯源,發現涉案人曾出入臺北市南港區戶籍地,經多日蒐證並彙整相關事證後,向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並於昨(3)日12時前往執行搜索。
海山警分局指出,員警到場後,先行表明身分、出示證件及說明來意,並提示士林地院核發搜索票,始進入屋內逐一檢視各房間,確認嫌疑人是否在場。經查涉案人未在屋內,現場未發現違禁品,爰依法填具相關搜索資料文件,完成搜索程序。
海山警分局提到,過程中,家屬質疑員警觸碰屋內監視設備一事,主要避免搜索過程遭他人透過行動裝置進行遠端監看,故調整監視器拍攝角度,未破壞設備或移除電源。
海山警分局表示,支持員警依法執行搜索勤務,確保偵查作為順利進行及維護現場安全,惟過程仍應兼顧民眾感受及權益;海山警分局將持續強化員警執法程序及法紀教育,確保執勤安全與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