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與助理張俊傑、陳智葟、林怡君等四人,被控在民國九十四年至一0五年間引進中共資金約新台幣一億七千萬餘元,在台發展組織,並依指示影響國會議事。高檢署六日偵結全案,依違反國家安全法、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四人,並對高金素梅具體求刑十四年、張俊傑求刑十五年。
高檢署指出,四人將部落工作隊與國會團隊整合為「祖靈之邦團隊」,以「一套人馬,兩塊招牌」方式運作。張俊傑、陳智葟負責競選、問政及聯繫原鄉部落,林怡君則代理高金與張俊傑往返兩岸,接受並轉達中共官員指示。張俊傑一方面公開接受中共捐贈的原鄉部落建設經費,挹注高金的連任資源,另一方面透過親友帳戶等管道,將巨額款項匯入國內。
檢方認定,高金素梅依中共授意,在立法院召開組團赴聯合國反日記者會、質詢刪除日本代表處預算、質詢反對軍購案,並以程序委員身分影響議事、發聲支持課綱微調。高檢署認為,這些資金與捐贈成為高金的競選政績,與她職務上的特定行為具有對價關係,因此加列收受賄賂罪嫌。
量刑部分,高檢署指高金素梅偵查中推諉卸責、毫無悔意,請求從重量刑。張俊傑則被控安排人員赴中國大陸接受統戰訓練、滲透原民部落,試圖作為「第五縱隊」,且事後棄保潛逃。陳智葟、林怡君在偵查中自白並繳回犯罪所得,檢方請法院量處適當刑度。高院昨召開接押庭,認兩人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高金素梅則在臉書回應,她沒有為中共發展組織,也未收取任何陸資。她表示,起訴書所列的赴日本及聯合國抗議、反對軍購、課綱微調等,都是她一貫的主張,並非中共授意,也沒有對價。她指出,十一月二日首度接受訊問時,律師已點出時序與金流有重大瑕疵,檢方卻在三天後起訴,質疑是為了轉移張俊傑查緝不力的責任,並表示將在審判中提出證據,以捍衛清白。
這是高金素梅今年第二度遭起訴。台北地檢署六月已就詐領助理費等案,起訴高金素梅、張俊傑等二十四人,目前由台北地院審理。張俊傑在該案中另以一千萬元交保,但九月六日其破壞電子手環逃匿,日前疑似從基隆搭漁船偷渡出境。檢方已對涉案的漁船船長、中國籍船員等六人聲請羈押禁見。高金素梅十一月二日接受訊問後,已遭限制出境、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