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機入境旅客600元機場消費券 延長至117年底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為促進桃機轉機旅客入境,交通部觀光署去年十一月起提供於轉機時間入境台灣停留二十四小時內旅客六百元機場消費券,配合第三航廈預計一一六年底完工,將延長至一一七年底,規劃先行增印四萬份消費券。

觀光署自一一四年十一月一日起推出「轉機入境.好禮等你!」活動,凡持非中華民國(台灣)護照、經桃園國際機場轉機並於轉機時間入境台灣停留二十四小時以內旅客,即可獲得價值新台幣六百元的機場消費券,讓轉機旅客在短暫的停留中,感受台灣的熱情與便利。

觀光署近期發布修正「交通部觀光署促進桃園國際機場轉機旅客入境台灣消費券實施要點」第四點,將消費券發放期間從一一四年十一月一日起至一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進一步延長至一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經費用罄為止。

觀光署說明,考量這項措施有助提升轉機旅客入境及於機場內消費意願,並配合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廈預計於一一六年底完工,因此延長活動期間至一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持續吸引轉機旅客入境,帶動機場商業消費,期盼提高旅客未來再次來台旅遊意願。

觀光署指出,這項措施原編列經費為二千二百萬元,每名旅客發放六百元消費券,預計可發放約三萬六千六百六十六份,截至今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已發放三萬三千五百二十五份,預估於十一月底發放完畢。

為利後續發放作業順利銜接,觀光署表示,規劃先行增印四萬份消費券,後續將視實際發放情形及需求滾動調整增印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