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桃園詹姓男子不滿在航空公司任職的簡姓妻子要離婚,去年初大吵後徒手勒死對方。一、二審法院均依殺人罪判處詹男有期徒刑十五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詹姓男子與在長榮航空公司任職的簡女結婚多年,二人未生育子女;詹男失業後,工作不穩定,還有酗酒習慣,二人感情生變,也曾因金錢問題起爭執,導致妻子萌生離婚念頭。
檢警調查,詹男民國一0七年底曾恐嚇殺妻,在簡女向親友求救後,雙方簽署「不可言語、動作、脅迫行為,不可飲酒過量」等切結書,但詹男依然故我,親友再次介入協調,建議雙方分居並簽署分居協議書,詹男必須在一個月內搬出兩人住居。
檢警查出,心有不甘的詹姓男子,去年一月六日上午與妻子談判又起爭執,簡女一度傳簡訊向同事求救,但詹男隨即因情緒失控徒手勒斃簡女。
桃園地方檢察署依家暴殺人罪嫌起訴詹姓男子,一審桃園地方法院判刑十五年。
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二審認定,詹男案發時還有酒意,竟不顧被害人為結髮甚久的妻子,徒手勒扣被害人脖子,即使妻子掙扎反抗,仍不鬆手。
詹男、檢察官都提起上訴,檢察官認為量刑過輕,詹男則未敘明理由。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並無違法,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