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3月交通違規3.3萬件 違停居冠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警方統計今年一月至三月,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達三萬三千多件,其中前三名為違規停車、闖紅燈和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是民眾最反感的三大類型。
 台南市交通警察大隊說,民眾檢舉違規停車一萬零四十七件,其次是闖紅燈九千六百卅八件,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則有六千三百卅三件,排第三。除了檢舉肇事致人傷亡逃逸因而破案,可獲三千元到六萬元不等獎勵金,檢舉其他交通違規並無檢舉獎金,而檢舉案居高不下原因,應是車上的錄影設備普及,加上人手一支手機都有攝影功能,又爆料文化興盛,檢舉民眾最為反感的,包括車輛並排停車造成車道縮減,變換車道或轉彎未打方向燈,或闖紅燈造成後方車輛反應不及等。
 交通大隊分析,民眾揪舉交通違規停車的前三大區域和路段,第一名是東區崇德路五百五十件,第二是中西區和東區北門路段共四百零六件,第三是安南區三百五十八件。
 警方針對民眾檢舉案件,除依規定審查,針對檢舉逾違規日超過七天、照片或影片模糊無法辨識號牌、沒有違規時間、違規未達構成要件等將不予舉發,另分析民眾易檢舉地區,加強執法取締,並函請交通局改善道路環境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