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等8場所 今起強制戴口罩

南市大眾運輸站與車廂等八類場所,十七日起實施強制配戴口罩防疫。(記者葉進耀翻攝)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由於國際武漢肺炎疫情嚴峻,台南市政府公告指定娛樂場所等八類場所或參與活動,十七日起強制規定必須配戴口罩防疫。經提醒、勸導仍不戴者,將進行舉發,違者可裁罰三千元至一萬五千元。
 南市衛生局指出,市政府公告指定場所或參與活動強制戴口罩場所包括,一、醫療照護機構:醫療院所、長照機構、社會福利(托育)機構。二、大眾運輸:大眾運輸站與車廂。三、賣場市集:觀光工廠、百貨公司、量販店。四、教育學習場所:圖書館、補習班、K書中心。五、展演競賽場所:藝文活動室內場所。六、宗教場所:宗教遶境活動。七、娛樂場所:八大行業、電影院。八、大型活動:團體旅遊活動、占用道路活動。九、其他場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或衛生局新增公告之指定場所。
 上述公告指定場所或活動負責人、管理人或業者,應張貼戴口罩之防疫措施公告於明顯處,並確實執行戴口罩防疫措施;經提醒、勸導仍不戴口罩,應拒絕不配合者進入該場所。衛生局提醒,民眾及指定場所或活動負責人、管理人或業者應配合相關防疫措施,經轄管單位或執行稽查人員提醒、勸導後仍未改善者,將進行舉發程序,依傳染病防治法對民眾或負責人、管理人或業者裁處罰鍰。
 衛生局說,統計至十六日止,全球武漢肺炎確診病例己逾二千萬人,死亡病例超過七十五萬人,為防範武漢肺炎疫情社區傳播,將會全力執行強制戴口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