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四隊最近會同台南市警局新營分局,在新營地區,查獲一起利用自家果園作掩護,農暇之餘栽植大麻的案子,因為該案犯行嚴重,可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警方表示,綽號「小劉」的男子,涉嫌在臺南市新營區一帶栽植大麻,經調查、蒐證、跟監埋伏數月有餘,發現犯嫌劉嫌透過管道購買大麻種子進行栽植,犯罪行為重大,遂報請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向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獲准,當場在劉嫌住處查獲大麻活株及栽種工具一批,以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逮捕移送法辦。
鑑識中心到現場勘查發現,劉嫌的種植設備和工具雖簡陋,惟因劉嫌對植物種植技術甚有研究,利用成株大麻移植,以分株取莖分種方式,以一變多植栽成功。本案除依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將劉嫌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外,將持續朔源追查劉嫌購買之大麻種子的來源和毒品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