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雙慈殿捐搬運車 不能上路

鳳山雙慈殿捐贈市府六台「多功能搬運車」,依現行法令,已確定不能上路。 (記者/鐘敏綺攝)
 記者鐘敏綺/高雄報導
 鳳山雙慈殿捐贈高雄市府六台「多功能搬運車」供消防救災使用,因不符合現行法令,無法取得合法執照,已確定不能上路。
 高雄市消防局表示將持續與監理及農政機關溝通,研議取得合法執照的可能性,同時表示在執照未核准之前,將另用車輛將「多功能搬運車」載送至郊區農路、沙灘等處所進行救災勤務。
 不過,高雄區監理所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未掛牌就不得行駛於道路,違者可處三千六百元至一萬八千元罰鍰,車輛也能沒入。
 鳳山雙慈殿是於今年八月八日觀音菩薩成道紀念日,捐贈六台「多功能搬運車」給高雄市政府,由代理市長楊明州代表受贈;消防局將六台多功能搬運車,配置於旗山、大樹、中華、新興、瑞隆及美濃等六個分隊使用,其中,大樹與美濃兩個分隊已向當地區公所申請取得農業機械使用證掛牌上路,二十三日已主動申請撤銷。
 依據農業機械使用證管理作業規範,農耕用機器設備及農地搬運車,農業機械使用證申請對象以農民、農民團體、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為限,從事農業耕作,並得持以辦理農機用油或用電的優待事項。
 高雄區監理所表示,多功能搬運車依法不屬於汽機車,也不符合交通部動力機械正面表列車輛,無法取得合法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