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公告今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經濟部七日公告今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其中太陽光電躉購費率,上半年費率介於每度三點七九九四到五點六七零七元,設置於偏鄉等特定地區有加成,同時,因應新冠疫情,前年及去年度太陽光電案場的完工費率期限將通案展延。

經濟部昨日正式公告「中華民國一一0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之審定作業,持續鼓勵再生能源多元發展。

今年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有太陽光電、小水力發電、地熱發電及生質能發電等四大類,太陽光電躉購費率維持一年兩期,按容量級距與分類差異,上半年費率介於每度三點七九九四到五點六七零七元;下半年費率介於每度三點七二三六到五點六二八一元。

小水力發電首度區分兩個躉購容量級距,其中不及二MW部分,躉購費率為每度三點一六八三元;二MW以上部分,躉購費率則維持每度二點八五九九元。

地熱發電維持去年水準每度五點一九五六元,生質能發電無厭氧消化設備類別之躉購費率提高為每度二點六八八四元;另生質能有厭氧消化設備部分,則維持去年度費率水準,即每度五點一一七六元。

經濟部進一步表示,太陽光電設備若設置於原住民族地區或偏遠地區者、教育部認可之風雨球場、農業或漁業經營結合,以及於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場設置者均有費率加成;另因應新冠疫情影響,一0八及一0九年度太陽光電案場的完工費率期限通案展延二個月,大型案場再展延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