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前台中市長胡志強推動BRT,前市長林佳龍上任後終止該計畫,引發市府與承包廠商間的履約、仲裁爭議,根據BRT仲裁結果,市府必須支付四千五百萬元給機電標承包商,仲裁結果判斷書成立後,前交通局長王義川拒絕支付後截至一O七年底所衍生出來的利息約兩百萬元,新市府上任後經徵詢律師,認為王義川因拒絕支付所構成對市府的民法侵權行為,市府提送賠償訴訟,全案依法辦理。
台中市議會十六日舉行第三屆第二次定期會第四次會議質詢,議員楊正中、朱元宏、李中、張耀中、段緯宇、賴佳微等皆關心BRT廢除議題。
楊正中表示,王義川因拒絕仲裁結果,造成的衍生利息,要如何處理?市長盧秀燕強調,全案依法辦理。
交通局長葉昭甫說,案仲裁判斷書於一O六年八月十四日成立,市府共計須支付廠商一億八千多萬元,及自一O六年一月七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利息;市府先支付約一億四千萬元,剩餘四千萬差額。
新市府上任後徵詢律師釐清法律及行政責任,其決策行為與損害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足認構成對市府之民法侵權行為,市府於八月二十七日向王義川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目前已進入法律程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