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停工遠雄求償18億 柯P:太多了

記者吳靈芬/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在二0一五年時,以未按圖施工為由,勒令遠雄大巨蛋工程停工;歷經四年多後去年同意復工。但期間因停工增加的維護成本,遠雄認為是北市府拖延造成,旗下「遠雄巨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提告請求國賠,向都發局求償十八億,柯文哲說「太多了」。至於會不會同意的問題,柯文哲說「不同意」。

台北市政府六日舉辦首長共識營,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因將轉任國家住都中心執行長,已在日前請辭獲准,並未出席首長共識營。而預計在過年後走馬上任的準都發局長黃一平,卻現身首長共識營,針對大巨蛋的訴訟,他表示回去還要再了解,再對外發言。

建管處發布新聞稿指出,大巨蛋工程停工肇因遠雄公司計有七十九處主要構造未按核准圖說施作,都發局依據建築法第五十八條第項第六款規定,在二0一五年五月廿日依法勒令停工處分,經監察院調查及遠雄公司不服行政處分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調查及判決停工處分核屬適法有據」,所謂大巨蛋工程停建四年衍生相關費用,係因遠雄公司未按圖施工,自應負完全責任。

有關遠雄提起國賠訴訟、賠償十八億元,都發局認為,請求事項已罹於國家賠償法第八條規定之請求權時效,且停工處分並未禁止建築法第六十三條所指為維護安全、防範危險之施工行為,故大巨蛋工程於停工期間,承造人仍應依建築法規定採取適當安全防災措施規定之義務,負責維護工地及建築物結構安全。

都發局強調,市府堅守公共安全立場從來沒變,後續將持續為市民安全把關,依法要求遠雄巨蛋公司遵守規定,以保障大巨蛋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