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民營陸域型風力發電 縣府澄清說明

記者張誼/嘉義縣報導

近年來各國積極發展再生能源,嘉義縣府配合中央綠能政策也持續推動能源轉型,有關民營風力發電業提出陸域風力計畫申請計畫,縣府為建立妥善溝通平台,二十二日舉辦座談會,邀請地方人士了解風力發電整體規劃。有關再生能源投資設置,縣府立場均本於敦親睦鄰原則與地方民眾妥善溝原則辦理。

嘉義縣沿海風力資源豐,最近有民營風力發電業申請在東石及六腳鄉,設置二十多支風力發電機,地方有疑慮反對特舉辦座談會,邀請地方人士了解及溝通風力發電整體規劃。

縣議員姜梅紅日前指稱,最近許多東石及六腳鄉村長及鄉民代表,接到縣府為民營風力發電業者,申請設置風力發電機,邀集開會通知單,大家對風力發電產生噪音及對環境衝擊有疑慮,紛紛向她表達反對意見,要設置,就改設到離岸的外傘頂洲。

縣府經發處說,這家民營風力發電業提出申請計畫,設置地點在六腳大排沿朴子溪、北港溪堤岸一帶,計畫設置二十多支,風力發電機離住宅區二百五十公尺以上不必環評,但風力發電設置審查作業要點規定,風機設置與民宅距離一千公尺,籌設許可申請前需召開說明會。

縣府表示,嘉義縣無制定相關要點規定,風機設置與民宅距離一千公尺規範。依據中央訂定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設置風力發電機組符合下列規定者,應辦理環境影響評估(一)位於國家公園。(二)位於野生動物保護區或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三)位於重要濕地。(四)位於臺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核定公告之自然保護區。(五)位於海拔高度一千五百公尺以上。(六)位於臺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核定公告之一般保護區,設置五座機組以上,或同一保護區內,申請設置之機組數目與已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之機組數目合計達十座以上。(七)位於保安林地。(八)任一風機基座中心與最近建築物邊界之直線距離二百五十公尺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