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銘春指勞動部提修正指引違者最重廢止聘僱許可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為避免重蹈苗栗科技廠疫情擴散事件,勞動部長許銘春二十一日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中表示,勞動部已完成《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修訂,若違規情節重大者,可以廢止業者的聘雇許可。

許銘春指出,疫情期間雇主應辦理措施,包括移工的工作區及生活區應分艙分流,同產線移工應住宿於同一地點;不同雇主的移工不得混住、公共區域應依照移工住宿樓層分時段使用、每天進行移工健康監測及記錄移工出入足跡、接觸史與是否群聚等資料,並應備有一人一室隔離空間等。

雇主也應調整產線人員間距,或運用宿舍閒置空間,增加移工居住面積,以保持社交距離;協助移工購買物品,減少移工外出需求;針對有症狀的移工儘速安排篩檢,並於結果出來前預防安排居住一人一室等。

許銘春指出,雇主於疫情期間若未依指引規範妥善辦理,將視情節輕重,要求限期改善,或立即依就業服務法規定,處六萬至三十萬元罰鍰;違規情節重大者,將再針對聘僱移工名額予以廢止或不予許可。

此外,雇主若委託仲介公司辦理移工生活照顧,因仲介公司未善盡受任事務,違反防疫措施,將依仲介公司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處六萬至三十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