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議員羅廷瑋二十六日在議會拿出「火神沒有眼淚、只有家人流淚、長官沒有眼淚、只有口水」的手板質詢指出,今年四月接獲轄區多位基層消防人員陳情參加因公「奉派受訓」與「全職進修」,無故被扣除或減發「主管加給」、「危險加給」、「危險加給加成」。他要求市長盧秀燕照顧消防弟兄的允諾,全力爭取經費償還所有受害者。
台中市人事處一名派駐台中市消防局的專員發現在二0一四年至二0一八年間,近三百名台中市消防員因受訓、念書等原因,危險加給遭降級,原本領取的加給被追繳回公庫,有人一口氣被要求繳回高達二十二萬元,另有三人被要求繳回公庫十九萬,其他五千到三萬不等。
消防局副局長楊元吉表示,內政部要求,台中市依據內政部的公文,自二0一九年一月起,所有受訓的消防員均可領到原本享有的加給,至於二0一四至二0一八年遭扣加給的隊員,有一人兩度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出申訴,但都遭駁回,全案拍板定案不溯及既往,也就是這五年追討的加給不會退給消防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