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叭 男國道逼車亮槍 警逮人

顏姓犯嫌在國道逼車還亮槍嗆聲,南港警緊追不捨逮人移送法辦。(記者周閩生攝)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吳姓民眾八月間駕駛自小貨車沿國道一號南下,行經十九公里處時,遭顏姓男子所駕白色自小客逼車,且顏男還開車窗叫囂並亮槍恐嚇,吳男事後向南港分局報案,警方據吳提供的車輛及顏男外貌等特徵展開追查,六日將顏嫌逮捕並起出克拉克手槍一把,顏嫌也坦承犯行,警訊後將他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法辦。

台北市警南港分局日前接獲吳姓民眾報案指稱,八月六日十七時許駕駛自小貨車沿國道一號南下,行經十九公里處時,一部白色休旅車(車號:不詳)突然變換車道險釀車禍,所以,他按喇叭示警,不料,該名駕駛將自小客車行駛於路肩與他併行,並搖下車窗叫囂,隨後還拿出一把手槍指向他,因當時車況繁忙,他要注意車前狀況,所以,沒有一直注意該駕駛的行為,且因該名駕駛隨後便加速駕車離去,他因考量對方持有槍械,擔心對方會尋仇,才會在事隔多日後向轄區警方報案。

南港分局獲報組組成專案小組依被害人所說的案發時間、地點,調閱相關資料,逐一分析過濾行駛該處的白色休旅車、並依被害人描述駕駛人特徵(中年男子、短黑髮、微胖),發現綽號「阿源」的顏姓男子涉嫌重大,於是展開進一步的跟監、埋伏調查。

專案小組在掌握具體事證後,六日見時機成熟前往新北市汐止區顏嫌住居所逮人並進行搜索,當場查獲改造克拉克手槍一把等證物,顏嫌也坦承犯行不諱,警訊後七日將他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