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案廣告不實罰太輕 公平會將提高罰鍰嚇阻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坊間卻常看到建商以不實廣告欺罔消費者個案,公平會委員會決定,將對建案廣告不實提高罰鍰金額,以達嚇阻效果,不會再只罰一、二百萬元了事。

公平會六日委員會議通過,庭侑有限公司於一0七年十一月至一0九年九月銷售「四德大(又又)璽」建案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分別處庭侑公司一百萬元及代銷商黃君十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建商包括以平面配置圖、廣告圖冊等方式呈現建案之室內格局空間、公共設施、停車空間或其他對外宣稱內容,故建商在推案時,應更有義務確保建案廣告之真實性及完整,以保障消費者買到合法的使用空間。

但會中有委員提出,建案廣告不實的罰鍰太輕,缺乏嚇阻效果,引起熱烈討論;尤其物價持續上漲,對於建商及代銷違反公平交易法所處的罰鍰卻「凍漲」,顯然不合時宜。

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指出,對於建案廣告不實,會根據違法情況、銷售量等因素綜合考量後,做出裁罰,但多數案件罰鍰都在三百萬元以下;這次委員會議中,全數委員認同可以進一步檢討罰鍰標準,應該提高罰鍰金額,才能達到嚇阻效果。

同時,也有委員建議參考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作為罰鍰金額調整的參考指標;不過公平會委員尚未對執行細節達成共識,須待進一步討論。

以實務經驗來看,建商及代銷銷售不動產,最常違反公交易法第二十一條的廣告不實,以及第二十五條的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最高得處二千五百萬元罰鍰。

陳志民表示,公平交易法對於罰鍰金額給的空間很大,並不需要修法,只是執行上需要通盤檢討,公平會近期也會對此開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