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疫情趨緩,車潮逐漸湧現,部分汽車駕駛刻意改裝消音器,尤其在夜深人靜時分呼嘯而過,噪音擾鄰!市警一分局、交通警察大隊、環保局及台南監理站等單位,九日晚間在後甲圓環處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專案勤務,共取締裁罰五十七件,改善噪音車輛擾民情形。
一分局利用夜間時段鎖定非法改裝、噪音擾人之車輛,主動攔查檢驗,依《噪音管制法》規定,測量後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可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新台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若有改裝車燈、設高音喇叭、機車未裝傳動蓋、排氣管(翹管、無隔熱防護裝置、拆除消音器)、無照駕駛等違規行為,警察及監理單位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
這次聯合稽查勤務開罰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牌照註銷一件,第十六、十八條改裝車輛四十八件、召回檢驗廿四件,第二十一、二十二條無適格駕照四件;環保局依噪音管制法第十一、廿六條裁罰四件,限期實施複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