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10次車禍9次快,一旦超速將造成駕駛人視線範圍變小、反應時間及煞車距離變長,且發生嚴重事故機率增加;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規定,行車速度超過最高之速限可處1200至2400元罰鍰;另同法第43條規定超過最高規定之速度60公里,除加重處6000至24000元罰鍰外,並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若有肇事情形,再吊銷駕駛執照。

汐止警分局表示,自今年8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疫情趨緩後已取締違規超速車輛計3,449件,為加強防制事故發生,分局將持續對大同路一段89號、新台五路二段茄苳路口、臺5線(16.6K、16.8K、17.52K處)、康寧街815巷口、汐萬路三段(9.2K、11.4K處)等較易發生超速路段,實施固定式、移動式測照取締勤務。同時提醒請用路人務必遵守速限行駛,注意車前狀況,行駛至路口減速慢行,發生狀況時才能有更多反應時間採取應變措施,以降低重大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