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補助開跑

記者曾芳蘭/竹市報導

新竹市政府持續關懷經濟弱勢家庭學生就學的權益,特別辦理「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希望透過助學金減緩家庭經濟壓力。助學金審查標準是採身份資格認定,惟須特別注意重讀、延修(畢)、轉學(系)降讀者,不予補助。

市府教育處表示,凡持有竹市區公所一一一年度核發最新低收入戶證明書、年滿二十五歲(含)以下,並持續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校及新竹市公立國民中小學在學之低收入戶學生家庭,每位學生每學期補助五千至二萬元不等的助學金。此次申請日期自一一一年三月十日至三月三十一日,請民眾到區公所辦理,並把握時效於期限內完成申請。

教育處提醒民眾申請助學金時,應備公所核發之最新低收入戶證明書、國中小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高中以上學生請檢附有蓋註冊章之學生證或註冊證明書、受款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為加速申請程序,民眾可先上新竹市教育網(https://www.hc.edu.tw)下載相關表格與附件,先填妥申請表並核章,再到區公所辦理。另為簡化申請流程,可在申請表中勾選戶籍資料查詢同意書項目,委託區公所辦理窗口代為查調戶籍資料,減少民眾往返奔波申請資料,歡迎有需求的民眾請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