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曾厚銘∕彰化報導
位於彰化市中正路與華山路口,約八十坪魚市場商圈縣有地,縣府認為地上建物無權占用,且房屋老舊有公安危險,一0六年向法院提出拆屋還地訴訟,經三審定讞,三十日強制拆除。為防意外,警方派員到場戒護,所幸過程順利,並未發生抗爭。
位於彰化市中正路、華山路口的縣有地,在中正路拓寬時,縣府臨時將該地做為被拆遷戶的安置場所,五十年來包括蚵仔仁等十多戶拆遷戶搭建鐵皮屋經營小吃等。一0六年縣長魏明谷任內向住戶要求拆屋還地,並向法院提起訴訟,今年二月二十二日三審定讞,縣府昨天派出兩部挖土機將鐵皮屋強制拆除。
財政處指出,該等建物因無權占有,並已老舊不堪,認定為「有衍生重大公共安全意外之虞」及「影響周邊居民居住權益」之違章建築物,拆除後短期將評估最適當方案活化利用,長期則將配合參與中華段商業區公辦都更,改善居民生活品質及提高土地利用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