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害生態及人畜安全 隨意丟棄者最高罰250萬
記者陳佳伶∕新營報導
農委會日前公告,「海蟾蜍」為有害生態環境陸域野生動物種類,持有人須在本月十四日前向各縣市農政主管機關登記備查,籲請持有人要踴躍申報,以免逾期受罰。
農業局長李建裕表示,原產於美洲的海蟾蜍,壽命長、繁殖力強,會捕食小型野生動物、造成肉食性動物中毒死亡,進而威脅生態及人畜安全,在澳洲、菲律賓、日本等國家造成生態危害,名列世界百大入侵種。
農委會在今年四月七日公告列入野保法「有害生態環境、人畜安全之虞之原非我國原生種陸域野生動物種類」。
他表示,農委會公告生效後,海蟾蜍持有人,應在今年六月十四日前向農政主管單位申報登記備查,若不再飼養者應辦理繳交作業;非基於教育、學術研究,並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進行繁殖,逾期未登記或違法繁殖、登記後規避查核,依野保法可罰款一至五萬元;隨意丟棄危害生態者,可處五十萬元至二百五十萬元。
他呼籲民眾,如果不想飼養或發現海蟾蜍蹤跡,務必通報市府農業局森林及自然保育科處理,以共同維護居住環境及生態資源,以免造成生態浩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