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庭罵檢座及律師 法院暫不追究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地院前天(廿七日)審理劉姓女子涉嫌縱火弒親案,劉女當庭罵檢察官及律師「你去死」,地院廿八日表示,劉女已涉侮辱公務員及公署的公訴罪,但考量其辨識違法行為能力顯著降低,且她的言語部分也屬為自己辯解之權利,法院現階段並不會主動移送告發。
 台南地院前天開庭審理劉女案件,當天辯論終結,劉女否認犯行且情緒失控,飆罵要定她罪的檢察官,也把要幫她辯護請求法官減刑的律師一併罵了,劉女罵人行為雖被當庭制止,審判長擔心劉女會出現更進一步的脫序行為,指揮兩名男、女法警在旁戒護,直到開完庭才上銬還押。該案將於十二月十八日下午宣判。
 台南地院刑一庭長林臻嫺昨日表示,法院委由成大醫院精神鑑定結果,認為劉女辨識違法行為之能力已經顯著降低,至於劉女行為另涉屬於告訴乃論的公然侮辱罪等部分,則要視當天蒞庭之檢察官、辯護人等,是否要另對被告提出告訴,法院就此部分,無從評論。另,劉女的母親等家屬,認為劉女之精神狀況已經越來越差,希望法官能儘速讓她就醫部分,法院將與看守所保持聯繫,若發現劉女確已達精神衛生法應強制就醫之必要情形,法院會做必要之處理。
 到目前為止,當天被罵的蒞庭檢察官及為劉女辯護的律師,他們都沒有表示要對劉女提告。蒞庭檢察官蘇榮照說,他當時專心論告,也沒清聽楚劉女到底罵他什麼話,更沒想到要對她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