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停車擦撞引肇逃嫌疑 提交裁處裁決

女子報案,指稱在騎車時發現車身右側有刮擦痕。(新店警分局提供)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店警分局碧潭派出所員警於10月31日9時許接獲民眾祁姓女子(21歲)報案,指稱將普重機車於10月28日23時左右停在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42巷,但在騎車時卻發現車身右側有刮擦痕,因此向警方報案。

新店警分局指出,經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於10月29日16時53分有一名駕駛普重機之騎士欲將機車停放時,與祁女之機車有發生碰撞,後該名騎士將車輛停妥後逕行離去。警方遂於10月31日19時許通知車主張女(44歲)到派出所說明。

新店警分局表示,張女向警方表示,當時將機車停放進去時有扶住對方車輛,惟否認有擦撞情事,經警方詢問相關紀錄後,由於發生地屬道路範圍,故依規定開立當事人車禍登記聯單予雙方,另檢視監視器畫面認定張女有肇事逃逸之情形,遂於11月5日對其製單舉發(道交條例62條1項)。另後續張女已於11月18日申訴該罰單,交裁處於11月29日來文;後續將依相關權責及規定回復當事人申訴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