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房地合一稅收並未用於住宅政策,引發立委質疑,財政部近日預告修法,明定房地合一稅收分配至住宅政策的最低門檻,為房地合一稅收扣除統籌稅款後的餘額百分之十,預計二0二四年起實施。
財政部統計,房地合一稅自二0一六年開徵,截至二0二二年十一月止,合計稅收一千一百二十四點六一億元,扣除百分之十中央統籌分配款後的餘額一千零一十二點一五億元,挹注長照基金。
去年底有立委指出,房地合一稅至今分配至住宅仍是「零」,財政部則允諾針對分配運用方式進行檢討。
根據財政部近日預告修正草案,明定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稅課收入,扣除由中央統籌分配給地方到餘額,「任一用途獲配金額,不得低於餘額百分之十」,自二0二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草案預告期至三月二十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