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記者許正雄/高雄報導

111學年度第二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至三月十七日止,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表示,補助簡章及申請表可直接向勞工局服務台、訓練就業中心各就業服務站台,或各區公所索取,亦可由勞工局網站、勞動部網站下載。

補助採通信郵寄申請或網路線上申請,補助額度為公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每名四千元、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每名六千元、公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二年)每名一萬三千六百元、私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二年)每名二萬四千元;另申請人符合獨力負擔家計條件,或有子女兩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且符合補助規定者,按上述補助標準加給百分之廿,同時符合者,以加給百分之廿為限。

申請資格為須同時具備:今年二月十七日以前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失業期間達一個月以上,至今年三月十七日止仍未就業,並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或勞工雖於今年三月十七日已就業,惟於前一年內(即去年三月十七日至今年三月十六日)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就業期間未超過三個月者,仍得申請。

此外,申請人及其配偶前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一百四十八萬元以下,申請人於今年三月十七日以前,未請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以及申請人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如有相關問題,可洽詢(0七)八一二四六一三勞工局王先生,亦可電洽勞動部免付費服務電話一九五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