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維護居家安全 要求頂樓加蓋既存違建裝設住警器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市屋頂既存違建使用年期多數已達三十年以上,其所使用電力管線均已趨老舊、存有發生火災風險,建管處為避免造成重大公安事件,發文要求頂樓加蓋既存違建須加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避免火災造成的公共安全問題。

建管處表示,加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在火災初期即會偵測並發出警報聲響提醒住戶立即應變處理,完成裝設確實可減少財產損失並有效降低人員傷亡比例。

建管處要求頂樓加蓋既存違建須加裝檢驗合格標章的「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以達到火災預警功能;如果經市府相關單位通報未能於期限內完成裝設者,建管處將優先查報拆除違建,以維市民居住安全。